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纱线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
2019年11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2019年11月5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Thread) of Syntheth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作出保障措施初步裁决,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405印尼盾/公斤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进口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9月20日,应印尼纺织协会于2019年9月18日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年至2018年。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7IDN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