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涉中国台湾地区自行车内外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7月1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2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自行车新充气橡胶轮胎、自行车橡胶内胎以及自行车其他零部件(自行车轮辋除外),涉及土耳其税号4011.50.00.00.00、4013.20.00.00.00和8714.99.90.00.0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ğütözü Mah. 2176. Sok. No: 63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04年9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原审调查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04/22号公告)。2010年7月17日,土耳其对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10/20号公告)。2016年8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16/33号公告),决定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3~2.02美元/千克。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7/2021071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