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涉中国台湾地区自行车内外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10月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24号公告,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0.73~2.0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税额详见附表)。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04年9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原审调查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04/22号公告)。2010年7月17日,土耳其对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10/20号公告)。2016年8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土耳其第2016/33号公告),决定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3~2.02美元/千克。2021年7月1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2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附表:
土耳其税号 |
产品描述参考译文 |
涉案国家/地区 |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
4011.50.00.00.00 |
自行车新充气橡胶轮胎 |
越南 |
0.73 |
斯里兰卡 |
0.73 | ||
中国台湾地区 |
0.73 | ||
4013.20.00.00.00 |
自行车橡胶内胎 |
越南 |
2.02 |
斯里兰卡 |
2.02 | ||
中国台湾地区 |
2.02 | ||
8714.99.90.00.00 |
自行车零部件(仅限新充气橡胶轮胎,轮毂除外) |
越南 |
0.73 |
斯里兰卡 |
0.73 | ||
中国台湾地区 |
0.73 | ||
自行车零部件(仅限橡胶内胎,轮毂除外) |
越南 |
2.02 | |
斯里兰卡 |
2.02 | ||
中国台湾地区 |
2.02 |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2/10/20221005-5.htm